(安打拉通讯社雅加达讯)我国议会立法机构(Baleg DPR)协调通过,由议会第2委员会草拟的,全国10个市县立法草案(RUU),而后对其作进一步程序,以达致合符现行法令法规机制;以上预计将由议会通过法令的全国10个市县草案,包括隶属峨仑打洛(Gorontalo)、东南苏拉威西(Sulawesi Tenggara)及北苏拉威西(Sulawesi Utara)3省内。
3月5日在首都市中心议会大厦主持会议的,议会立法机构主任Bob Hasan,向媒体如斯表示。
Bob Hasan主任接着指出,上述立法的通过,是经由议会8个委员会,各自发表意见之后最终产生,随后各自在文件上签署的。
此前,工作小组(Panja)组长Junimart Girsang,向大会汇报了上述草案,历经今年3月3至4日两天的讨论过程后,最终通过大会一致议决;Junimart组长也紧接着于4日,向大会扼要阐述了其内容。
首先是依有关制定法令的2019年第15号法令修正的,2011年第12号法令所划定的制定法令条款。
接着是针对北苏拉威西省万鸦佬市(Manado)删除的,有关该省省会万鸦佬市的第4条款法令,原因是指定省会所在,只加载于县级法令之中,包括2024年第5号法令制定的班达亚齐省会位居亚齐(Aceh)。
议会第2委员会副主席Zulfikar Arse Sadikin表示,他所领导的小组,即将持续针对现有法令规定机制进行;即将为同类议题的,有关上述3省内市县的数以百计草案进行探讨。
他最后表示,期望当天已由工作小组完成的立法,能成为一股动力,对剩余的112项同类草案,分阶段予以完成其立法。(简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