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广播电台网雅加达讯)全国人权委员会(Komnas HAM)建议在国警内部成立专门负责处理土地与自然资源冲突的部门。该提议旨在加强对冲突的研判分析,并防止在土地纠纷中将民众刑事定罪。
全国人权委员会研究与评估专员Uli Parulian Sihombing 3月9日于雅加达举行的“国警处理土地与自然资源冲突研究报告发布会暨公开讨论会”上表示:“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负责处理土地和自然资源纠纷的总局或部门。该部门应具备研判分析、协调以及防止刑事定罪的职能。”
他表示:“国警已拥有一些重要的规范性工具,例如关于人权的国警总长条例和关于使用武力的国警总长条例。此外,还有恢复性司法机制、打击土地黑手党特别工作组以及人权部门。”然而,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在现场被认为尚未完全贯彻始终。这一点在处理往往具有复杂性的土地纠纷时表现得很明显。
全国人权委员会的研究也基于民众关于自然资源纠纷的投诉增加。许多报告将警察机关列为被投诉方。他们记录到,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共收到约600份公众投诉。其中,约有160份投诉与2020年至2024年期间的土地或自然资源纠纷有关。Uli指出,大部分报告发生在土地部门,有133起投诉。其他纠纷则发生在种植园、林业以及国家战略项目等领域。
他解释,国警在处理土地纠纷时常处于两难境地。警察执行安全职能,但却身处民众、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冲突之中。在一些案例中,发现现场处理冲突时采取了镇压手段。这些手段包括涉嫌过度使用武力乃至恐吓行为。此外,还存在疑似执法人员参与强行驱逐民众的情况。这种情况引发了对人权保障的担忧。他表示:“通过错误使用刑法工具,刑事定罪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争端实际上属于民事领域或土地冲突。”
全国人权委员会主席Anis Hidayah表示,土地纠纷具有复杂的层面。她认为,这些冲突不仅仅涉及土地管理问题。Anis认为,土地纠纷也与自然资源占有不平衡有关。她提到,社会中的权力关系常常使解决的纠纷复杂化。她补充说,土地冲突影响着民众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土地权、获得体面生活的权利以及安全感。(晖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