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打拉通讯社雅加达讯)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反贪污法庭裁定,没收自最高法院前官员Zarof Ricar的9,150亿盾现金及51公斤黄金归国家所有。
主审判长Rosihan Juhriah Rangkuti在周三于雅加达宣读判决书时表示,最高检察署从Zarof Ricar处没收的资产,被证实是通过贪污所得。
法庭指出,Zarof Ricar未能证明这些资产是通过合法手段如继承、赠与、经营或其他正当收入来源取得。
同时还发现了一些记录,显示这些资产与特定案件编号有关,表明这些资产来源于与案件处理相关的贿赂。
法庭进一步认为,资产没收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有效的威慑作用。如果让腐败分子在服刑后仍能享受其犯罪所得,将无法起到震慑效果。
Zarof Ricar最终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0亿盾罚款,或易于6个月监禁。他被认定与他人合谋贿赂法官,以影响涉及谋杀案罪犯Ronald Tannur的案件判决,同时还收受了贿赂。
法庭认为,Zarof Ricar的行为不仅玷污了最高法院的名誉,也破坏了公众对法院系统的信任。他还被法官称为“贪婪”。
在本案中,Zarof Ricar被控与Ronald Tannur的辩护律师Lisa Rachmat合谋,向最高法院审理Ronald Tannur上诉案件的首席法官Soesilo行贿,行贿金额达50亿盾。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2012年至2022年担任最高法院职务期间,收受了总计9,150亿盾的贿金以及51公斤黄金,用于协助处理多起案件。(小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