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打拉通讯社雅加达讯)印尼伊斯兰教士理事会(MUI)赞扬政府颁布新的《刑法》,但指出其中存在一些关键问题,尤其是在将未登记婚姻和一夫多妻制定为犯罪方面。印尼伊斯兰教士理事会教法事务负责人Asrorun Niam Sholeh表示,新的《刑法》禁止那些存在正当障碍的人结婚,例如与已婚妇女结婚。
Asrorun说,对于一妻多夫制,如果已婚妻子再嫁他人,可能会受到惩罚,因为存在合法的障碍。但这并不适用于一夫多妻制。据《婚姻法》、伊斯兰教法汇编和伊斯兰教法学指出,有些女性是被禁止结婚的,即所谓的“al-muharramat minan nisa’”,例如亲生子女、亲生母亲、兄弟姐妹和哺乳期的亲属。如果婚姻是故意的,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然而,印尼伊斯兰教士理事会认为将未登记的婚姻定为犯罪并不合适。因为未登记的婚姻并非一定是出于隐瞒的目的。现实情况是,有些人之所以选择未登记的婚姻,是因为难以获得行政文件。婚姻属于民事事务,因此解决方案在于民事层面,而非刑事定罪。
印尼伊斯兰教士理事会认为,将本质上属于民事事务的事情定为刑事犯罪,需要纠正和改进。但总的来说,MUI赞赏新刑法的颁布,它取代了殖民时代的遗留法典。
据Asrorun的介绍,MUI关注新刑法,希望其在实际执行中能够对公共秩序产生积极影响。他以刑法第402条为例,该条规定,即使现有婚姻构成合法婚姻障碍,仍缔结婚姻者将受到刑事处罚。他认为,鉴于“合法障碍”(qaid)的存在及其定义,即“合法障碍”,该条款清晰明确且有效。同时,根据《婚姻法》第2条第(1)款,只要婚姻符合宗教规定,即为有效婚姻。
Asrorun说,在伊斯兰教中,唯一构成婚姻无效的障碍是女性已婚。对于男性而言,妻子的存在并非使婚姻无效的合法障碍。因此,只要满足婚姻五大支柱的条件,私婚就不构成刑事处罚。所以,据《婚姻与家庭法教令》一书的作者称,依据第402条将私婚定为犯罪是一种轻率的解释,与法律不符。即使以此为依据将未登记的婚姻定为犯罪,也违背了伊斯兰教法。Asrorun认为,政府必须监督《刑法》的实施,以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确保该法律服务于正义、公共福利和公共秩序。在保障公众开展活动的安全的同时,保护宗教团体按照各自宗教教义进行宗教活动和信仰实践的安全,并维护更广泛社区的福祉。(小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