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盘网雅加达讯)我国议会立法机构(Baleg DPR RI)和政府已同意将《国家部委法草案》提交至最近的议会全体会议正式成为法律。随着对《国家部委法》的修改,总统拥有增加部委数量和划分部委机构的完全自由。
该法案的内容至少包含四条。首先,增加了第6A条:在某些情况下,只要与政府事务范围相关,可以根据需要增设单独的部门。
其次,在第9条和第10条之间插入了第9A条:如果有法律规定,或包含第9条规定的组织要素,总统可以根据需要对实施条例中提到的组织/行政管理进行修改。
第三,将第十五条的规定修改,并录入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即根据总统施政的需要来确定。
第四,对第十五条的补充说明。第十五条规定,所谓“总统施政的需要”,是指各部的设置均按照总统的政策进行,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部委间的政府事务,并考虑到2008年有关国家部委的第39号第12条、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
据悉,议会九党在9月9日晚于雅加达议会大楼举行的一级决策会议中,同意立即将《国家部委法草案》提交到最近将召开的全体会议。斗争民主党(PDIP)随着附加注明也接受了该法案。
斗争民主党的附加注明中,国会第8委员会副主席Diah Pitaloka表示,在管理政府时,多个国家部委必须注重效率以及政府治理的原则,既要善治,又要善政。可灵活增加部委数量或部委内部机构部门的数量。另一方面,斗争民主党提醒,部委的数量必须考虑到国家预算。
据悉,议会立法机构(Baleg DPR RI)工作小组(Panja)就讨论了国家部委法案仅用8小时左右。工作组组长Achmad Baidowi表示,议会立法机构将于最近的全体会议进行二级决策。
他表示,这项法案必须立即通过,因它将作为下一届政府组阁的参考。
此前,《国家部委法》第15条将部委数量限制为最多34个机构。然而,在当选总统伯拉波沃-苏比安托(Prabowo Subianto)就职前,议会和政府将对该法律进行修订。(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