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网雅加达讯)佐科维总统确定1月15日为“乡村日”。此确定载于2024年第23号总统决定书。
该总统决定书是佐科维于7月31日签署。总统决定书第二条载明乡村日的确定。其中写道:“确定1月15日为乡村日。”
即便如此,乡村日不属于国家法定假日。佐科维提到乡村日需要考虑的三件事。
第一、村庄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直接服务于具有各种习俗和文化的社区。村庄在实现福利平等和加强印尼共和国框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加强村庄的作用,以建立社区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理解,使村庄成为发展、社区赋权、区域增长和文化中心的主题,并宣传村庄的进步。有必要设立“乡村日”,以提醒全国人民,乡村是政府在维护大一统印尼共和国最重要、最贴近社区的组成部分。
第三、2014年1月15日颁布第6/2014号关于村庄的法律,全面规范了村庄的作用和地位。
因此,这是一种明确村庄在印尼宪法体系中的地位和法律的确定性,以实现全体印尼人民的公正社会。(小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