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初期倡议的地方自治已经有三十多年。目前地方自治倡议者的民众福祉和地方自治的理想还相当遥远,似乎地方自治的方向已经走错了?
2024年7月4日,《罗盘报》与人民协商议会(MPR)合作举办了有方向性的讨论会,以下是讨论会的其中结论。
根据国民建设规划机构(Bappenas)数据,很多政府的业绩还停滞,甚至下降。评估2020年–2024年国家中期建设计划(RPJMN),有17个建设指示器是需要重视的。其中几个是与基尼系数(rasio gini)、贫穷水平、失业率、通胀率,处于高位,和投资增长低下有关联的。
据对社会认知的民调,也有许多指示器还没有符合指标。除了贫穷和失业问题,与便捷取得粮食途径,通过健康和教育,以及提高基础设施提高人类质量有关联的,是需要提高的事项。
地方政府也被视为还没有均衡的对地方潜力最大限度进行创新。有创新的地方政府,集中在我国西部区域,尤其是在爪哇岛和苏门答腊岛东部区域。而我国东部区域属于缺乏创新的。
这个状况使地方依赖中央的资金汇款相当高,虽然目前趋向于下降成地方收入的70%以下。肃贪委从2004年至2023年期间的数据:有25位省长级的地方首长涉及贪污案件;县/市长级的地方首长涉及贪污案有163宗。
这个地方建设不及格成绩当然不表示地方自治的失败而必须停止,但必须寻找改善在实行时越轨的地方自治的方式和出路。
从转型成为合作型的地方政府的管理趋势,能够成为纠正地方自治的机会。这个倡议的方案是牵涉一些利益相关者在同一时间,在一个论坛作出共同的决定。地方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地方政策和纲领的决策者。在这个制度,地方政府与社会、私人组织、非牟利组织、学术界、媒体和各种其他角色,在管理天然资源,拓展纲领和活动以及改善社会质量,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在我国政府和政治,能够参与协作的地方政府的一个因素是,地方代表理事会议员或称参议员。这是由于参參议员是民众直接选举的,因不是政党代表,所以没有涉及利益。
对参参议员来说,与地方政府的协作也是他们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职权的功能。这个功能与作为政党代表的国会议员没有两样。
地方代表理事会是改革初期组建的国家机构。它的存在是提出地方自治倡议不久出现的。但这期间参议员作为似乎沉没在国会立法议员的喧闹中。
必须承认,在理论上,参议员的作用似乎看起来是理想的。根据《1945年宪法》,地方代表理事会有提出和参与討论与地方自治有关联的法令草案;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组建设立新的地方行政区,管理其他经济天然资源,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平衡,地方代表理事会也能够向国会提供对国家财政预算案和与税务、教育和宗教有关的建议。
但是,地方代表理事会还不能像希望那样的理想。它的地位还没有与国会同等的。这个状况成为长期的争论和使地方代表理事会与它在地方的选民有距离。
有建议重新整顿国家制度,给予地方代表理事会更好的职权,使监督和制约作用能够更好的实施。但是,撇开这一点,未来,参议员的作为必须聚焦在协作管理程序范围处理好他们的地方。
参议员必须成为他们地方进步的催化剂,比如,也扮演出现冲突时的调解人角色,或者成为地方进步和提高投资的增进者。以及成为地方政府的政策和纲领的评估者。在与地方政府的协作中,参议员要更积极接受地方社会的愿望和在中央争取地方利益。参议员必须为未来10月份的变革鼓吹。
参议员拥有更好的社会资本进行变革,因为它不是政党代表。他们在公众的形象比其他国家机构如国会更好。
《罗盘报》研发室于今年6月进行定期的调查结果指出,地方代表理事会机构的良好形象是68.6%,比2023年12月提高11.2%。它的机构形象从2022年10月份一直上升。地方代表理事会的机构形象比2024年6月份处在62.6%的国会机构形象更高,比国会在2023年12月上升12.1%。
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