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国民军法令的建议,提供军人更广泛的机会进入民事职务,这是与改革精神背道而行的。
2004年第34号有关国民军法令草案,是国会倡议成为新法令草案的。它不再限制军人就职于政府部门或国家机构。
根据这个最新的国民军法案第46条第2款,在职军人能够就职于统筹政府和国家安全、国家防务、总统军事秘书、国家情报局、国家密码局、国家防务机构、国家防务理事会、国家搜寻与营救(SAR)机构、国家缉毒局和最高检察署,以及根据总统政策需要在职军人能力与专长的政府部门/国家机构。
这个国会倡议的国民军法案也规定延长军人在职期限,军官是60岁,士官与士兵是58岁。就职的军人甚至能够延长至65岁。
一些公民社会活动分子和军事观察家提醒说,这次修改国民军法令加强了军队重返双重职能的可能。新秩序时代军队的双重职能使军队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不限于防务事务。
在新秩序时期,军队有双重职能,使军队能够参与几乎所有民事生活。当时军队主宰民事生活和扼杀民主。军队的双重职能甚至通过军事权威,成为苏哈托延续政权长达32年的手段。推翻苏哈托的改革运动,其中首要的诉求是撤销军队双重职能及军队返回军营,不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不就职民事职位。
提供在职军人就职民事职位,被担忧会妨碍国家民事人员从下层从业的辅导进程和官僚改革努力。而延长军人就职年龄将增加国家预算负担。
如果问题是很多国民军军官没有职位,出路当然不是提供他们就职民事职位,而是改善军队招募和辅导方式。
国会倡议的国民军法案似乎重新打开军队走向政治舞台的道路,使它不再聚焦国家防务事务。国会需要的领悟是,1998年改革奋斗的最后结果使我国至今仍然是民主国家,而国会是其中的重要一分子。不要让国会恰恰背离1998年改革精神。
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