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讯)当地时间10日,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审议了接纳巴勒斯坦为联合国新会员国议题,通过了授予巴勒斯坦更多权利的决议。
中国、法国、俄罗斯等143国当天投了赞成票,美国、以色列等9国投了反对票,英国、德国、乌克兰等25国弃权。
决议认定巴勒斯坦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会员国资格,建议安理会重新从“有利角度”审议巴勒斯坦的入联申请。决议同时赋予巴勒斯坦参加联合国会议时的一系列权利及特权,包括坐席安排及发言名单的顺序,但没有在大会的投票权。
以色列常驻联合国代表埃丹在表决前发言时,拿出小型碎纸机销毁其中两页《联合国宪章》,批评支持决议的国家很可耻,是亲手撕毁和无视宪章。
巴勒斯坦常驻联合国代表曼苏尔发言时就提及哈以冲突对加沙民众带来的苦难,形容投赞成票将是支持巴勒斯坦人生存的一票,亦是生存的投资。
巴勒斯坦目前为联合国观察员国。巴于2011年9月向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递交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正式申请,但未获安理会通过。当时,由于美国在此问题上的强硬立场,巴暂停了申请。
根据联合国接纳新会员国的规则,申请加入联合国的国家须经安理会推荐,再由联合国大会决定,才能获得联合国会员国资格。如果安理会建议接纳该国,则该建议将递交联合国大会审议,须有三分之二多数会员国投赞成票,联合国大会才能接纳一个新会员国。联大接纳新会员国的决议通过当天,会员国资格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