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餐厅一位员工在打烊前打扫卫生时,将手机放在附近桌面上,不料却不翼而飞,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是被一名送餐员拿走了。
接着这位员工就贴文,希望能退回。
瞬间网友纷纷评论:
*即没看到手机的主人,你就是不拿,别人也会拿走的。
*送餐员因起贪欲,把手机取走,不用说是起了贪欲,因此今后将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 ……
好多事都是由贪的欲念为起因。
一位信徒因缘分,找到一份工作,老板很重用他,短期内已晋升好多次,让人羡慕万分。
可是就在他松懈意志,受贪欲所诱惑,觉得公司能有今天的成就也是归功于他,于是开始动用公款,由小件事开始作弊,腐败行为越做越大,最终还是败露出来。
老板是同一个教会的人,他不想把事闹大,也不报警,只是辞去他的职位。
当朋友去他家探望时,他老人家出来招待,可是很遗憾。母亲认为是儿子受魔鬼的迷惑,经不起考验,因此走错路。
我有些错愕,法律是否能为一个被控告人的辩论而成立。
结语:
你做错事,行为不正会有因果的,自作自受,别指望上天为你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