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网雅加达讯)宪法法院(MK)作出判决,责令2029年选举以前,必须修正2017年第7号法令规定的议会选举结果4%上限(parliamentary threshold),原因是与人民主权、普选公正性,及法律的确定性相违背,后者亦已由1945年宪法,第1项第(2)条款、第22E项第(1)条款,及第28D项第(1)条款规定所保障。
以上判决,经由宪法法院接收“为普选与民主协会”(Perludem)提出,列116/PUU-XXI/2023申诉,而由该院院长Suhartoyo,于今年2月29日开庭提审之后,所作出判决的;虽则,依据上述法令第414项第(1)条文规定时限,直至今年普选为止,照旧合符宪法,意味着其有效截止日期,以有条件合符宪法(conditionally constitusional)为先导,仍适用于今年议会选举结果 。
(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