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之声网讯)1月17日,东爪哇(Jatim)省泗水(Surabaya)市政府新规定,在泗水市政厅广场(Plaza Alun-Alun Suroboyo)或泗水青年馆(Balai Pemuda Surabaya)进行具有商业性质的照片或视频拍摄,每三小时须缴费500,000盾。
该政策参照了2023年第7号地方条例,即关于地方税收和征收的条规,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泗水市文化、青年、体育和旅游局局长Hidayat Syah指出,若是照片和视频的拍摄没有商业价值,也就是说是为了个人需求,那么就不会被征费。
他详细解释,商业用途包括产品照片、广告照片、由供应商拍摄的婚纱照片、用于电影和音乐视频的视频拍摄等。
“如果他们使用活动组织者(EO)或婚礼策划者(WO),就需要支付费用。如果不使用,就不需要支付费用。通常,婚纱照片的费用已经支付给EO,然后由EO支付给我们。”他解释道。
此前,在泗水青年馆贴有一则通知书,但据Hidayat称,由于被认为范围还相当广泛,因此引起了争议。该费用被社会认为适用于所有进行照片和视频拍摄者。
“为了共同的舒适度,我们已经撤回了那张通知书。但如果泗水青年馆将被用于商业用途,那么该条规就会生效。”他说。
对于有商业需求的人,他继续说,可以通过sswalfa.surabaya.go.id网站注册或申请许可证。然而,对于社交和个人需求,该条规不适用。(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