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ezone网雅加达讯)最高检察署(Kejagung)于2023年间,审理6601各级贪腐案件业绩指标,其中包括专案犯罪、监控,还有内部培育和教育机构的执行。
最高检察署司法公关主任Ketut Sumedana,为此作出了该部以下阐述。
最高检察署在2023年间,处置的专案犯罪案件中,已为国家财经追回时值29,983,884,854,798盾、5,394,020美元、364,200新加坡元、4,290欧元、52,638马币、24,000韩元及等数额。
总共侦讯1,674案件、侦查1.462案件、检控1,766案件及执行1,699案件的判决。
此外,还就税赋犯罪行径及洗钱案件(TPPU),
包括104项前检控税赋案件(Pra-penuntutan)、111项检控税赋案件、3洗钱犯罪行径案件(perkara TPPU),还有63项执行判处案件,为国家总追回14,034,076,735盾中,追回5,138,146,370盾,其中239项为海关和关税案件、15项为洗钱犯罪行径案件,及210项为执行判处案件中,为国家退回款项中,包括罚款13,103,684,273.32盾、替代款项为211,377,000盾、拍卖所得款项为1,520,419,356盾,以及案件收取费671,500盾。
与此同时,于2023年间,在监控方面获取的业绩为,策划、执行、及对该部内部,进行的依法监控的业绩如下:
对该部进行达1029不良监控投诉中,已完成的774项处置,包括137投诉不具证据、递交技术范畴309项、递交最高法院审议253项,含30项停滞庭审外,富具证据38项、不具证据7项,而正在审议者255项。
社会上向最高监察署监控在投诉助理投诉者,共1744项中,为数439项已予以审议,包括16项不具备先前证据、74项已递交庭审、
214项停止审议、132项具备证据、23项寻找不出证据,还有255项正在审议当中。
遭遇轻、中抑或重型纪律惩处者共121名,包括各自16、57及48名遭受轻、中及重不同型类惩处,年内受临时革除职位的民事公务员共6名。
(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