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之声网讯)东爪哇(Jatim)省长戈菲法(Khofifah Indar Parawansa)于12月22日,在泗水省长官邸Grahadi大厅,就现任副省长艾米尔(Emil Elestianto Dardak),牵手其他6名地方政府首长,联名向宪法法院(MK),对其即将届满任期,进行延长至明年2月13日的申诉,获取批准表示欣慰;她同时声称,已接内政部秘书处电告,她与艾米尔身为现任正副省长的职位延长至明年2月13日。
戈菲法省长进一步阐述称,她预计在延任期间,尽力完成数项既有的基础设施建设纲领,
包括为省内波诺罗果(Ponorogo)县修复不适宜居住民居(Rutilahu)纲领、完成庞越(Probolinggo)县Kalibuntu水堤建设,还有通往邦加兰(Bangkalan)习经院通道等工程,于今年12月杪竣工时限完成,几乎不可能。
依据2016年第10号法令中,有关全国各省、县及市新地方首长,于明年普选,一举选出的第201项第(5)条款,届满日期不容许作任何扣除规定的“内容审议”(uji materi)申诉,已为宪法法院即速批准判定。
宪法法院院长在其于12月21日,在宣读庭审判决书时重申,纵如以上所述的艾米尔副省长,牵手 Murad Ismail(马鲁姑省长)、Bima Arya Sugiarto(茂物/Bogor市长)Dedie A. Rachim(茂物/Bogor副市长) 、Marten A. Taha峨仑打洛/Gorontalo市长、Hendri Septa(巴东/Padang市长),还有Khairul(打拉根/Tarakan市长)等,均为2018年普选选出的地方首长,而于翌年方才宣誓就任,故此,所有申诉者,均认为2016年第10号法令中,第201项第(5)所述条款,并没能体现其法律确定性及公正性。(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