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荣誉委员会对宪法法院法官们审查后的判决,引发许多反响。有的认为还差强人意。至少点出了宪法法院(院长)在做出40岁以下的曾任或现任官员,可以成为总统或副总统候选人的判决问题上存在“裙带关系”现象。是故,宪法法院院长的职务也因此遭剥夺,从此不得参与审判与普选有任何关系的案件。
但法院荣誉委员会却不宜更改上述“裙带关系”之下做出的“判决”。因非法院荣誉委员会范围内之事。而应归属于(即将改组的)新宪法法院职权内之事。
另有看法认为,法院荣誉委员会的判决还不够果断。宪法法院院长接受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的审判工作,而不避讳引退,显然漠视王法,理应被无条件解职。无需再保留其宪法法院法官之职位。大有“手下留情”之意味。
被退职的宪法法院院长却认为,对自己的以上判决是不公的,含有对他的政治迫害的阴谋。
法界专家认为,宪法法院院长被退职后,理应“知趣地”由宪法法院完全引退,以保全其40余年从事法律业务所得的荣誉。
法院荣誉委员会做出正式判决后,业内专家们认为宪法法院应从8位法官中立即刻选出新院长,但遇到与普选有关的事宜旧院长不得参加审判,若发生4位对4位的意见分歧。需要另想办法处理解决了。
另悉,最近又有一位伊联大学学生对新的宪法法院提出上诉。即要求对日前宪法法院有关40岁以下的现任或曾任的政府官员可以成为总统或副总统候选人的判决,应改为40岁以下曾任或现任“省长”的官员才能参选成为总统或副总统候选人,省长以下之职称不算在内。
针对上述问题,(新的)宪法法院法官们已开庭接受上述诉求,並开始审查处理之。
然而,观察家认为普选时日已逼近,怎能来得及处理上述问题,对日前的宪法法院的判决进行修改,並更换参选候选人名单。如此一来,也许需等下屈(2029年)普选才能施行。
另一些政治观察家认为,普选委员会对本届参选候选人名单的最后核实日期为今年11月13日。普委会也许愿在此日期之前做出修正。也有看法认为,只要在普委会对本届普选之选举投票纸完成印制之前,(即距投票日2个月),普委会仍可对参选人的名单做出修改。
上述种种问题,成了目前普选亟待解决的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对即将到来的总统选举会起哪些影响与作用,已成为各方党政人物关注之事。
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