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政界正在等待宪法法院荣誉委员会审查宪法法院的相关判决。该判决对我国2024年的总统选举可谓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审诉者来说,他们当然希望荣誉委员会不仅能判定宪法法院的法官们,在有关40岁以下曾任或现任的各级地方官员,有资格成为副总统候选人(如吉伯兰)的判决中,违反道德规格並给予重罚,还希望把上述判决废除或从新考虑。因为该判决导致我国副总统候选人因年纪太轻而资格欠佳,且显示“裙带关系”的存在,破坏了我国的民主制度。
另一些法、政界人物却认为,宪法法院的判决是国家法律的权威,必需执行,不得耽误。如宪法法院的法官在做出该判决时犯错误,可由荣誉委员会判罪,甚至将其辞退。但其判决依然有效,必需照办执行。
然而,另有一些党政人物与观察家称,宪法法院的判决,只能围绕审诉内容的“是”与“否”的判决。有关准许吉伯兰参选的判决中,不仅违反道德规格(存在裙带关系),还提出了有资格参选的人物的条件(即曾任或现任国家各级官员)。这显然违反条规,因为有关参选人物的条件,该由国会研商制定,而非宪法法院的份内事。
前资深宪法法院法官指出,如果宪法法院的判决万一与其它国家法规相抵触,才能通过一些途径予以处理並重新做出判决,但此事旷日持久,非一蹴而就之事。
有关宪法法院的上述问题,无论荣誉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如何,似乎不可避免地将引发众多的辩论。其中有关“王朝政治”的问题是争议中心之一。因为本次宪法法院的判决被认为是形成“王朝政治”的“通道”之一。
有议论指出,不少国家的历史证实,其国家领导人不乏是年轻人。並且也不排斥“父传子”的。我国历史也出现过年轻人当国家领导(Sutan Syahrir)。但这些年轻人从底层锻练,已历经各种考验,当上领导无可厚非。而非“得天独厚”,借助各种法律条规而“晋级”。
但也有些看法认为,政治是“灵活能动”的。目前的纷争,皆属理论上的说词。更重要的是,还得由广大群众在即将举行的一人一票的“民主直选”中,综合各种政治宣传因素,而决定其最后的“方向”。
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