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新闻网雅加达讯)宪法法院(MK)驳回印尼团结一致党(PSI)就有关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年龄限制的第7/2017号大选法提出的司法审查。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的最低年龄仍为40岁。
宪法法院院长Anwar Usman 16日在雅加达中区甘密埔(Gambir)西独立广场(Medan Merdeka Barat)街宪法法院大楼举行的听证会上表示:”驳回申请人的全部申请。
这一决定被九名宪法法官否决。
宪法法院法官Arief Hidayat在审议中追溯了1945年宪法关于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年龄要求的形成过程。在这一顺序中,它被列为立法者的政策领域。法院还驳回了印尼团结一致党关于总理Sjahrir未满40岁的论点。
众所周知,要求对《选举法》第169c条进行司法审查的申请是由多个党派提出的,其中包括印尼团结一致党、印尼改革运动党(Garuda)和一些地方首长。
申请人要求宪法法官宣布《选举法》第169c条违反1945年《宪法》,因为该条具有歧视性。例如,印尼团结一致党要求将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的年龄要求降至35岁。同时,Garuda党要求将条规上的说法改为“至少40(四十)岁或在政府领域有经验”。(小兀)
宪法法院接受经验丰富的地区领导人
成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的要求
据第6网消息在听证会上,宪法法院部分批准了阿尔马斯(Almas Tsaqibbirru)就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的最低年龄限制为40岁或曾担任地区领导人提起的诉讼。他要求,如果他曾在省和县/市两级担任过地区负责人,则 40 岁的最低年龄限制不具有约束力。”
宪法法院主席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在宣读裁决时说:“部分批准申请人的请求。”
法院认为,40岁的最低年龄限制违反了《宪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宪法法院法官说:“只要不解释为至少40岁或通过包括地区选举在内的大选担任过民选职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