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网雅加达讯)我国卫生部9月25日已发布有关尼帕病毒(Virus Nipah)的预防措施的第7号HK.02. 02/C/4022/2023通函。
卫生部疾病防控中心(P2P)主任Maxi Rein Rondonuwu再次解释,尼帕病毒目前已知从蝙蝠等动物传播到人类的风险。
Maxi 9月27日于雅加达莱佛士(Raffles)酒店接受采访时强调,印尼尚未出现尼帕病毒的病例。即便如此,卫生部仍继续监测例如万鸦佬(Manado)等蝙蝠大量出没的地区。
他们也在马来西亚边境加强了对尼帕病毒的监测力度,因该国有过尼帕病毒出现的记录。
Maxi表示,他们与在马来西亚接壤的地区,分发了问答(Q&A)形式的宣传册,使人们更加了解尼帕病毒以及受感染后的对策。
根据卫生部已发布有关预防与控制这种病毒指南,冀港口卫生办公室加强国家入境点针对尼帕病毒的预防措施,包括:
- 加强对港口、机场和跨境人员(船员、人员和旅客)、运输设备、行李、环境、病媒、带病动物特别是来自疫区国家人员的监管。
- 可通过官方渠道监测全球病例和受影响国家的进展。除此之外,可以通过印刷和电子媒体了解相关的信息。
- 警觉伴有急性呼吸道症状、癫痫发作或意识下降且有感染地区旅行史的病例。
- 冀与卫生服务部门和当地转诊医院协调以发出警报。
- 配合交通工具负责人做好预警。
与移民局协调,尽早提高警惕,包括发现疑似病例时进行数据追踪。
加大对机场、港口、跨境人员的防疫宣传力度。
通过SKDR应用程序中的基于事件的监测 (EBS)报告和电话/WhatsApp 0877-7759-1097的公共卫生紧急行动中心(PHEOC),进行监测和病例报告。
必须为跨国样本交付国家参考实验室提供便利。
(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