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中区法院有关人民公正繁荣党(P. Prima)之诉求的判决,令社会大众颇为震惊,议论纷纷。
据悉,在日前普选委员会进行的下届普选参选政党的审核工作中,人民公正繁荣党由于不符合参选的行政法规而被判定为不合格,不果参加普选,该党遂先后上诉普选监督委员会与国家行政事务法院,但却被驳回而败诉。由此,该党又上诉首都中区法院,却出乎意料地被判胜诉。法院还判普委会判停全国剩下2年4个月零7天的下届普选的一切筹备工作。
众所周知,下届普选的筹备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全国各参选政党也在为候选人选的参选推举工作运筹帷幄与加紧斡旋。而今首都中区法院判令停止一切筹备工作,豈不让社会震惊,令政界人士莫明其妙?
针对上述问题,治安与法律统筹部长马福特即刻指出,首都中区法院的判决有违法治程序,不能作准。政党因行政条件不足而不果参选,属参选问题纠纷,理当由普选监督委员会或国家行政法院审理,首都中区法院无权处理並作出判决。为此,普选委员会理当提出进一步上诉,以争取否决相关判决。
国内众多政治观察家与法律专家亦指出,上述不属民事案,首都中区法院无权审判。尤其判令判停普选筹备工作程序,超出人民公正繁荣党诉求,更是“牛头不对马嘴”。
另一方面,人民公正繁荣党领导对上述问题称,普委会否决人民公正繁荣党参选资格,乃违反基本人权。因此,经上诉普选监督委员会与国家行政法院败诉,无其它出路,该党只得上告首都中区法院,以获基本人权的公正裁决。此事已非参选纠纷,而属人权问题。
人民公正繁荣党上述理由,亦引发各种反应与议论。政界人士提出的另一问题是:上述上告首都中区法院的诉求,是以个人的名誉告发的。然而首都中区法院的判决却针对政党(即人民公正繁荣党)而发。令人不无疑惑,该判停筹备普选的判决,莫非与主张延缓举行下届普选的政客们的意图相关连?
目前,上述判停普选筹备工作的判决引发的议论继续泛滥。马鲁夫副总统称,普选委员会正在对首都中区法院的判决进行上诉。下届普选的一切筹备工作仍如常继续进行。
不少议论认为,有必要对上述判停普选筹备工作的有关判决做出调查,以得出符合我国法治程序的正确结论,平息有关判停普选筹备工作的议论。俾使2024年普选得以正确顺利进行。
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