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之声网讯)佐科维总统同意改变2014年第6号《村法》规定的村长职位分期的提议,以防止发生可能扰乱乡村建设的社会冲突。
这是斗争民主党政要Budiman Sudjatmiko 17 日在雅加达总统府会见总统后说的。
他说,总统召他到总统府,询问村长示威要求修改《村法》的情况。
他说,他到总统府不代表示威的村长,只是将他所了解的村长诉求告诉总统。
参与制定《村法》的Budiman向总统转达村长要求修改《村法》规定的村长职位分期制。
2014年第6号《村法》规定,村长每届任期6年,再当选可连任两届。
“因此,六年乘以三年,因为可以再当选两次。这样一名村长总共有18年机会。然而,实地调查结果认为这是一种浪费,并引发许多社会冲突。”他重述向总统说的话。
他解释说,村长选举的范围多与街坊邻里、家人有接触,所以选举出现矛盾时,通常要在任期内解决,干扰了村长的工作。
因此,村长们要求将村长的任期延长至9年。
他接着说:“因为有时候三年,头两年(任期)冲突没有结束,剩下的三年或四年不足以建设村庄,必须再次选举村长。”
他又说:“建设村庄的工作只有两年、三年。而其他的四年、三年,都是在‘纠缠不清中’度过的。有人要求期限为九年,可以加倍或其他,但任期不再是 6 年。”。
他说,总统同意村长们的要求,延长村长的任期。
(小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