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讯)1月17日雅京南区法院起诉检察官在宣读控状时称:“应判处费尔迪•桑博终身监禁。检察官认为桑博犯下了预谋杀害J中士罪行,并销毁了一些有关的电子证据。
雅京南区法院审查和审判此案的法官小组裁定被告费尔迪•桑博犯有故意和有预谋剥夺他人生命的罪行。
起诉检察官认为桑博触犯了《刑法》第340条和《刑法》第55条第1款。据刑法典还违反了与《刑法》第55条第1至1款相关的关于修订2008年第11号法律的2016年第19号法律第49条和第33条。他的行为玷污了警察机构,导致许多警察成员参与其中。检察官说,不存在任何减刑情节。
RR亦被拟罪8年徒刑
1月16日,雅加达南区法院在针对J中士遭谋杀血案审讯中,主控检察官(JPU)依据国家刑法(KUHP)第340章第55项第(1)节第1条款规定,作出了除Kuat Ma’ruf外,亦对 RR拟罪8年监禁,且得以扣除审讯期间的拘留期,此判刑远比刑法中,最高死刑的刑罚处分低得多。
主控法官在庭中阐明,此举是基于RR在整个谋杀进程中,明知桑博(Ferdy Sambo)、Putri Candrawathi, 及Kuat Ma’ruf,蓄意同谋枪击J中士,却没作出任何阻止行径。
众所周知,RR曾在1月9日审讯过程中,回答主审法官询问时声称,对J中士遭谋杀一事,只是深感悲伤而没有承认错误。(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