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网雅加达讯)财政部(Kemenkeu)关税总司(DG)已对216家违反出口外汇(DHE)规定的出口商采取行动。这些出口商因没有将自然资源出口收益(SDA)资金存入指定账号而违反了出口规定。
财政部关税总司司长阿斯格拉尼(Askolani)表示:“对数百家出口商处以罚款共计530亿盾。但直到现在,只有45亿盾进入了国库。这些违规的出口商的罚款支付是有时限的。他提到缴清罚款期限不得超过开具罚单后的7个月。”
自然资源出口外汇(DHE)是源自自然资源的开采、管理或加工的货物出口产生的外汇。出口商需将外汇存入一个专门的自然资源出口外汇账户。(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