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新闻网泗水讯)佐科维总统签署2022年第52号关于核矿物开采安全和安保的政府条例。该政府条例的发布表明,佐科维已批准核原材料作为印尼采矿的一部分。
此政府条例是实施第10/1997号法令第16条第(2)款关于核能的派生法规。
上述政府条例第2条指出,本政府条例规范核矿物开采各个阶段的各个方面,包括核矿物开采安全和安保以及安全管理。
第3条第(1)款,本政府条例旨在保护工人、公众和环境免受核矿物开采活动造成的放射性和非放射性危害。
第3条第(2)款,其它目的是防止、发现、延迟和应对非法转移核矿物加工结果和破坏核矿物开采设施和活动的行为,并防止核材料处理结果的利用偏离和平目的。
第3条第(3)款,本政府条例还规定管理系统,包括与安全和安保直接相关的事项,或是确保和维护核采矿活动和设施的安全的物质框架的一部分。
核矿物的开采分为三类:首先是放射性矿产开采;二是放射性副产品加工,三是放射性副产品贮存。
在安全方面,许可证持有人必须进行安全分析,以确保放射性矿物开采活动是通过考虑放射性矿物开采的安全性进行的。
在进行分析时,企业家还必须制定、实施和更新建筑和采矿活动或放射性矿物加工的安全分析文件。
该文件必须包含对拟议活动的描述、勘探和可行性研究结果报告、矿区分析、设施设计和施工方案等信息。
然后是采矿或加工程序、管理系统、环境放射性控制、设施安全分析和事故预防程序。(小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