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会全会批准新的刑事法典草案成为法令。这个新刑事法典,还要三年时间向社会进行宣介解释,对执法人员进行训练,在2025年才正式实行。在这之前,旧的刑事法典仍然有效。新刑事法典的通过,是我国进行法律改革的重大步骤。
这个新的刑事法典草案共有624个条款。旧的刑事法典有569个条款,它是荷兰殖民时期的产物。改革旧刑事法典是始于59年前,即自1963年进行的。制定这个新刑事法典草案经过很长的过程,包括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新的刑事法典包含了三种刑法,即主要刑法、补充刑事和特殊性质的刑法。在主要刑法,处罚不仅有刑事监禁和罚款,而且也有关闭处罚、监视处罚和社会劳动处罚。死刑处罚不是主要刑法处罚,而是特殊性的刑法处罚,是选择性的处罚,并有十年缓行期。
举行国会全会时,除了福利公正党反对外,其他国会8个党团都赞成。全会表决时,福利公正党议员Iskan Qobl Lubis离开会场,以示抗议。他对草案第218条,有关攻击总统/副总统尊严和第240条有关对政府或国家机构进行侮辱的内容,表示异议和反对。
苏迪曼大学刑事法教授HIbnu Nugroho说,在新刑事法草案,有四分之一是崭新的条款内容,他认为这个草案已经符合班渣西拉的民族精神。关于对总统/副总统或者政府的侮辱刑事条款,他认为已经摒弃含有殖民主义精神的遗产,因为侮辱刑事已经不是普通刑事(delik umum),而是侵权投诉(delik aduan)。只有向执法机构投诉,才能受理审讯。执法机构不能擅自审讯或逮捕相关之人。
除了以上的异议,媒体也报道了在国会全会批准新刑事法草案前后,有社会组织或人士也发出异议的声音。司法与人权部长亚索纳•罗礼在国会全会致辞时说,作为法令不可能有100%的人都同意。有人对这个法令条款内容提出有异议或反对,这是能够理解的。他们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宪法法院提出法律重审检验。
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