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网讯)佐科维总统已于今年9月13日签署了,尽速开发崭新动力电能的,今年第112号总统法令(Perpres),亦即禁止兴建新的火力发电厂(PLTU)。
上述总统法令第3项第1章节阐明,在电能转换过渡期内,责成有关部长创制,旨在尽速结束既有的火力发电厂运作的详尽条款文件,接着于同项第2章节中规定,有关部长在上述第1章节履行职责期间,与内阁财经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业部,进行良好的统筹;在同项第3章节中责成,务必在履行过程当中,尽最低限度地做到: a.火力发电厂尽多地削减废气排放量、b.尽快结束火力发电厂运作期限,还有就是:c.与其他同等措施相跟进。
在同项第4章节中规定,倘既有的火力发电厂欲于持续运作下去,势必遵守以下4项规定:a.合符综上所述的今年第112号总统法令(Perpres)批出之前的“电能配备计划”框架下的设置、b. 必须与提升天然资源增值率,再加上递增就业机会,还有与国民经济重振运作相跟进的国家战略工程同步、往后工程运作10年之内,经由高科技开发、碳补偿(carbon offset),及新颖的新能源融合措施,确保至少同等于全国火力发电厂,于2021年普遍废气排放的30%,建成运作期限至2050年为止。
同项第5章节规定,在提升电能新颖运作,而尽早结束既有的火力发电厂运作措施期间,责成国营电力公司(PLN)加快实现:a.运作自营的火力发电厂、b.电力产能发展(PPL),所开发电量的交易合同(PJBL),必须考量到供应(supply)与需求(demand)之间的平衡情势。(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