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到超市买菜,看见一个年轻的妈妈,抱着一个大约两岁的小男孩在水果货架旁一边走一边看,孩子不时地想去拿货架上的苹果和梨子。也许是妈妈感觉苹果和梨子个子大太显眼,就不让孩子拿。但到了放有枇杷的货架前,她让孩子拿了一个,而且还把两个装进孩子的小布兜里。其实,超市是有监控的,但在她的心里却不以为然,因为这东西太小了不值多少钱,也不会有人知道少了几个,即使知道了又不值得追究。
这位妈妈以为自己沾了光,殊不知这是在引导孩子走上不正确道路的开始。如果继续为之的话,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会染上这种不良习气,由沾点小光再到沾大光,再后一发不可收拾。
这使我想起以前我们村一个十六岁女孩半途退学的事。
那个女孩和我的女儿是同学,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就喜欢拿别人半支铅笔或一块橡皮。老师也经常教育她不能这样做,她当时也答应要改正,但就是改不了这种毛病。到三年级时还偷了同学的一支钢笔。
后来上了中学,她的这种毛病不仅没改掉而且更甚,有一次竟偷了同学三元钱。
三元钱在八十年代对于一个农村家庭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影响极大,正在老师调查此事时,她主动把钱放回了原处。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但时过一月,她又偷走同室女生的一件衣服,这下彻底露了马脚,她觉得不好意思在学校继续读书,于是回家务农不再上学,她这辈子就这么完了。
很多人走上错误的道路,并不都是后天因素形成的,而绝大部分是与家庭教育有关。还在孩子懵懵懂懂的时候,有些家长就逐步地将其引向歧途。我女儿这位同学的妈妈教育孩子的方式如上述那位妈妈如同一辙。在女儿还没上学前,给她做出了许多不应该的榜样,她领着女儿到自留地里摘豆角,回来时看四下无人,就掰生产队的玉米。货郎来村里卖货,她给女儿偷几个小糖块,等等。这些都在她女儿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看见别人的东西就想伸手的念象。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孩子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接触最多的人就是父母,很多的语言和行为都是参照模仿父母的。所以,有时候父母不经意的一句话或一个动作,孩子都会烙印在记忆里,就更別说专门往不正确的道路上引导了。
有不少孩子,就是在家长有意或无意间不正确的引导下,慢慢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所以,做父母的一定要承担好本职角色,杜绝错误行为的示范。让孩子在温暖有爱的环境中,成为一个具备德、智、体、美的,对国家的有用之材。总之,你想让孩子是个什么样,你就做什么样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