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网讯)我国贸易部穆哈默•鲁菲特(Muhammad Luthfi),有关棕榈油制作主原料(CPO及其附属产品出口禁令的,该部第22号决定书,已经于4月28日正式生效,此举旨在维护,供制作我国广大民众生活必需品食用油的,主原料(CPO)确保供应。
在该项决定书中阐明,囊括Crude Palm Oil(CPO),及其附属产品Refined、Bleached and Deodorized Palm Oil(RBD Palm Oil)、Refined、 Bleached and Deodorized Palm Olein(RBD Palm Olein),及 再生烹饪油 (UCO)等。
该暂停出口禁令,包括出自自由港口及自由贸易区域(KPBPB),供应码头以外区域产品。
众所周知,KPBPB是位居我国司法范围内的特定免征进出口税、增值税、奢侈品税及印花税区域的峇淡(Batam)、宾丹(Bindan)、卡利汶(Karimun),及沙璜(Sabang)四地。
针对已于今年4月27日之前,获取出口关税通知书者,可以持续进行出口活动,否则将依法严惩。
部长上述禁令,将于下月,经由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进行总结性统筹会议,予以重新审定。(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