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年臻8旬的老人驾驶一辆汽车出门,被后边骑电单车的人大喊“捉贼”,瞬间很多人参加追逐。追上后,不由分说便把老人从车上强拽出来,打翻在地,猛揍踩踏,结果将老人活活打死。事发后,死者家属悲愤填膺地向警方报案,警方将参与群殴的数人逮捕归案,以调查案件详情。
数日前,一位勿加西市17岁少年骑电单车寻找遗失的宠物猫,路过某住宅区前方时,突遇6名闲逛的路人。这群人指着少年高喊“盗贼”,之后一拥而上,向逃避不及的少年身上拳脚相加,还用刀猛砍其头颅。后有人将少年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早已一命呜呼。事发后,警方已逮捕部分涉事人调查案件。
以上两则信息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纷纷指责这些极端无理的野蛮行为。
其实类似上述悲剧在社会上不时发生,在所谓“群情公愤”之下,不问青红皂白,“自充法官”,将“小偷”、“小贼”或被认为犯罪的人捉住毒打,甚至浇上汽油,一把火烧死。以上是近日发生的两起悲剧,当事人平白无辜含怨而死,谁之过?
不平之声在呐喊:法治何在?公理何在?除了严格的法治外,政府有责任教育民众提高思想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