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之声网讯)我国防疫工作组颁布工作组主任关于印尼公民从国外回来须隔离新条例的决定书。
该条例1月4日已获被全国救灾机构主任苏哈尔延托中将(Suharyanto)批准。该条例正式实行以来,刚从单日超过1万例奥密克戎病例的国家的旅客必须接受10天隔离。
另外,来自其他奥密克戎病例相对受控制的国家的旅客,入境印尼必须接受为期7天的隔离。
该隔离条例适用于所有入境口岸,包括通过西加里曼丹的Aruk和Entikong及东努沙登加拉省Motaain陆路口岸入境的旅客。另外,航运口岸只允许通过万登苏哈国际机场、东爪哇朱安达国际机场、北苏拉威西Sam Ratulangi国际机场;海路口岸只允许通过廖内群岛的巴淡码头和丹绒槟榔码头及北加里曼丹努努根码头。
至于隔离处,防疫工作组已经在一些入境口岸准备隔离处及承担隔离期间所有费用。该条例适用于所有来自国外的印尼外劳、印尼的学生以及在国外出差的政府官员和参加国际活动的印尼代表。(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