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新闻网雅加达讯)为跟进宪法法院命令,佐科维总统宣布正式延长全国新冠病毒大流行状态。
总统还透露延长全国新冠病毒病大流行状态的理由,其中之一是因为自2020年3月11日被世界卫生组织指定为全球大流行病的新冠疫情尚未结束。
根据国务秘书网站报道,2021年24号总统决定书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声明,确定2019年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是全球性大流行病,迄今仍在发生,并且尚未在印尼结束。”
不仅如此,佐科总统还提出理由说,根据第11/2020号总统决定书被指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冠病毒疫情迄今对印尼包括卫生健康、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产生广泛负面影响。
该决定由佐科维总统通过2021年第24决定书并签发。
此前,宪法法院命令佐科维总统确定印尼处于冠状疫情持续状态。根据宪法法院,总统确定印尼2019年冠状病毒病大流行的事实状态的决定非常重要,有必要提供新冠大流行尚未结束的法律确定性。
宪法法院的命令是在宣读关于2020年第2号法令(或称为新冠病毒代法令政府条例Perppu Corona)经国会批准的第37/PUU-XVIII/2020号诉讼判决时发出的。自新冠病毒病大流行状态创建的第二年年底,政府必须宣布。
宪法法院YouTube频道2021年12月28日播报,宪法法院院长Anwar Usman)在宪法法院庭审上宣读判决词时说:“这项代法令政府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直至总统正式宣布新冠病毒病大流行状态已在印尼结束后才无效,并且必须最迟在第二年底宣布。但事实上,新冠病毒大流行迄今还没有结束,因未进入第三年,该法令仍然可以执行,但处理新冠病毒大流行的预算分配和预算赤字限额的确定必须获得国会的批准和地方代表理事会的考虑。”(小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