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网讯)总统幕僚劳工特别助理Dita Indah Sari指出,我国目前的劳工情势是,最低薪资(UM)远高于其劳力效能,甚至滑居全亚洲第13名次;Dita上述谈话,见诸于她于11月20日,在首都发布的一项书面声明中如斯表示的。
Dita首先列举,我国同比其他东南亚国家,太多节假日的劳工务时为例,就显得极度相形见绌,例如泰国的每周42至44小时工时,就远比我国普遍的40日为多;尤以我国每年的20天平均节假日,多于每年只休假15日的泰国,因此工作效能就显而易见了,泰国劳工的30.9工作效能指数,无论如何也不是我国劳工的23.9指数所能比拟的。
至于薪资方面,我国的最低薪资,远高于工作效能达30.9指数的泰国,众所周知,泰国普吉(Puket)为数4,104,475盾的最低薪资,远低于工作效能只位居23.9指数的雅加达专区,为数4,453,724盾数字,再加上工时的相对不足,却又过高的最低薪资相比拟,就不言而喻了。
故此,我国劳工部确定薪资制定标准,理应与我国政府2021年第36号条例跟进,亦即以国民劳工效能的提升为版本,遂使薪资标准与劳工效能成正比。(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