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之声网讯)加速监控新冠疫情行动指挥部发言人Wiku Adisasmito表示,政府已批出有关国内人士在当前新冠疫情期间,出游的今年第21号通告,责成各区域间民众,使用陆、海、空交通设施,准乘客出行的数项规定。
专指利用私人抑或公共陆、海交通设施的准乘客,必须出示两项准证。
首先,至少已完成疫苗接种第一剂施打,其次就是出示出行前2×24小时,提取血样进行核酸拭子检测,和1×24小时快速检测,均呈阴性结果准证。
Wiku于10月21日下午,在首都BNPB大厦发布的一项书面声明中表示,以上实施于当天的规定,适用于峇厘与爪哇岛区域,以及经由内政部长,有关列属第三与四级别区域内,所有运用火车、公共大巴、私家车,以及包括渡轮的海运交通设施的准乘客,俾能出示至少已完成疫苗接种第一剂施打,其次就是出示出行前2×24小时,提取血样进行核酸拭子检测,和1×24小时快速检测,均呈阴性结果准证。
可以免除以上限制令者,是在全国城市的区域之内,运用私人抑或公共陆用交通设施的履行出行人群,不过,务必在严格遵循抗疫卫生守则各项规定之下进行。
专指在全爪哇及峇厘区域,运载民众后勤物资车辆执勤人员,务必出示行前14×24小时内快速检测,呈阴性结果准证。
同时出示行前已完成疫苗接种第一剂施打,和7×24小时内快速检测,呈阴性结果准证,针对行前尚未进行疫苗接种施打者,可出示至少行前1×24小时快速检测,呈阴性结果准证。
Wiku主任接着指出,12岁以下孩童尽可在严格遵循抗疫卫生守则各项规定下,出示合符行前运用交通设施,所责成的呈阴性检测结果准证,并且列明目的地区域。
众所周知,政府已为紧急社会活动限制令,在全爪哇与峇厘区域实施之下,批出了施用于今年10月19日,直至11月1日的内政部长今年第53号通告。(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