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斯迪约将军被佐科维总统委任为国警总长,获各方好评。多方认为这位少说话多做事的警察将领,铁面无私、执法严谨。其中表现在不仅成功将贪犯嫌疑人佐哥•詹特拉由马国引渡回来,还能对牵涉该案的数名警官绳之以法等。
利斯迪约警察总长提出五项改革计划,以提高警察的工作,改善警察队伍的形象:(一)公平合理执法。避免法律对贫者严,对富者迁就的恶劣现象;(二)提高陆地交通纪律与质量。交通警察负责疏导交通顺利运行,交通规则由电脑网络(闭路电视系统)远程掌控处理(ETLE制系统);(三)恢复社会自发保安队 (PAM Swakarsa)。积极提高社会治安与秩序;(四)加强对恐怖主义和毒品交易的取缔;(五)提高对网络信息的教育与执法。
利斯迪约总长上述计划显示其对警察队伍的领导信心。然在5项计划中,第3项关于恢复社会保安队伍的方案却颇受置疑,引发有些方面的反对。其理由主要是该社会保安队原为98年间新秩序时期的保安队,后遭解散。名誉上虽为民间自发组织,协助警察维护公共秩序,其存在却不利于当时的群众与大学生革新组织,留下不太好的名声。如今警察有意将其”恢复”,遂引发不少人的忧虑,担心会弄巧反拙,变成监视与欺压民众正常活动的“工具”。尤其名为社会民众自发组织,应由谁来领导,做错了事该由谁负责等问题。令人不免置疑。
针对上述问题,警方做出阐释称,目前社会民众在一般的社会日常生活中,已存在保安组织(Satpam),巷邻保安队(Siskamling)及各地按风俗习惯组成的其它保安队等。上述社会自发保安队虽曰”恢复”,其实并非重新组成。而是将这些已实际存在的各种保安队调整训练与提高。其活动范围不出各街道巷邻的治安与维持秩序工作。比如在各自的居区环境中出现纠纷等问题,可即敲响警钟,与警方联络及时解决。完全没有插手其它如压制群众活动与负责谍报工作等。与旧时的PAM Swakarsa 同名而实异。属地区防卫系统,法律规定当由警察领导负责。
关于上述问题,虽经警方阐释,却似未能令各方完全释怀。然如今之民主革新与过去之旧体制不同。今政府敞开大门,乐意接受社会的监督与批评,各种涉公众的政策与措施,皆透明进行。顾名思义,让社会自发保安队的重新发挥作用,应可促进我国日益繁杂的社会保安任务。认真依法实施,不忘前车之鉴,应可避免重蹈复辙,把工作做好。
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