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和宪法机制两者同样是重要的。健全的民主制度将产生有质量的宪法。宪法是维护民主社会纯洁性的路标。民主生活应该不只通过诸如大选这种合法的民主过程。
上街游行示威的民主行动其作用是不可小视的,它完全受到宪法的保障。
虽然如此,在新冠疫情流行期间的示威游行,极可能产生新的疫情感染群。所以,当局建议停止有关反《创造就业综合法》的示威。反对该项法令,可通过向宪法法院提出司法审核。
这个建议来自佐科维总统。他于10月9日在视频记者会上表示,希望对综合法不满意的社会各方,向宪法法院提出诉讼。
但必须严肃指出,提出向宪法法院司法审查的建议,不是把这个机构当作垃圾桶,让它远离宪法维护者的宗旨。根据1945年宪法,宪法法院的判决是最终判决,既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裁决。
值得赞赏的是,虽然总统还没有签署该法令。已经有两个方面向宪法法院提出诉讼。第一个是两位劳工对该法令中有关工作时限,解雇遣散费和合格工资的条款提出诉讼;第二个是由一个工会提出几乎相同的诉讼。
公众必须对完全独立,没有受到权势干扰的宪法法院所进行的司法审查,给予完全的信任。
自2003年成立至2019年12月,宪法法院共收到2005宗诉讼,其中1317宗是对法令提出审核。迄今已经判决的诉讼申请有397宗(占13.95%)被批准,余下有1005宗(占45.81%)被拒绝,其他的不被接受。
虽然宪法法院有问责权,对司法产物进行司法审核,立法者仍然被要求使用立法政治决策,把民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所以,在制定更好的司法产物时,应该让社会参与对法令草案的讨论,使其更具透明化,能够完善的结合法令和民众利益。
社会拒绝的司法产品和向宪法法院提出的诉讼越多,应获得国会和政府的严肃关注。避免这期间的立法政治决策出现错误。
公众应该认真监督《创造就业综合法》的审核过程,而不是上街进行示威。这种上街行使民主权益的方式,极易被某个政治集团所利用。日前已有政府官员指责反创造就业综合法的示威是受某个集团挑唆,政府必须能够以宪法授予的责权追查唆使示威的幕后主谋,而不是毫无证据去指责别人。虽然警方已经逮捕了一些人,应该按审讯程序,把他们提上法庭。以维护民主和宪法机制的树立,俾使宪法不被当作垃圾桶。
《印尼媒体报》2020/10/16社论,一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