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央行网站30日发布的消息,2020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和印度尼西亚银行行长佩里·瓦吉约(Perry Warjiyo)签署了《关于建立促进经常账户交易和直接投资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一致同意积极推动使用本币进行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结算,包括推动人民币和印尼盾币之间的直接兑换报价和银行间交易。两国央行将通过信息共享和定期讨论的形式加强合作。
本次合作是两国加强双边金融合作的里程碑事件。两国央行相信此次合作将积极促进本币在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中的使用。
与此同时,在印度尼西亚银行官网上发布的新闻稿中,该协议有望扩大央行与泰国银行、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和日本财务省之间本币使用的现有合作框架。
央行通讯部执行主任奥尼(Onny Widjanarko)于9月30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同意促进在贸易交易和直接投资的结算中使用当地货币。”
这种在结算双边贸易交易和直接投资中本币使用合作框架包括在直接汇率报价和银行间交易中使用人民币和印尼盾。奥尼说:“中印(尼)双方将通过信息共享和定期讨论,加强这种合作。”
奥尼强调,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尼银行之间的合作对于加强两国的双边金融合作至关重要。他说:“两国当局认为这是在推动使用当地货币进行贸易结算和直接投资方面将做出积极贡献。”(来源:美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