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哥•詹特拉(DjokoTjandra)的所作所为使政府手忙脚乱。他们被这名大逃犯玩弄,真得气极败坏,遂成立追捕贪污犯小组。
在佐哥•詹特拉眼里,国家威信已经扫地。政府相关机构似乎对这位因峇厘银行债权转让贪污案而被判两年的逃犯,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公众对此也咬牙切齿,因为本来应该追捕他的国家工具,反而与佐哥•詹特拉同流合污。这是非常可耻的行为,赤裸裸地暴露了执法者反而包庇违法者,而不按法律制裁的丑态。
佐哥•詹特拉案无异打了国家一记响亮的耳光。除非马上捕获他,别无他法,这就是政府要做的。为了追捕佐哥•詹特拉,治安与法律统筹部长马福特决定成立追捕贪污犯小组。
不仅佐哥•詹特拉成为首要的追缉目标,还有其他贪污犯。他们的人数不少且大多数已跑到国外。
重新设立追捕小组的努力不是儿戏。马福特统筹部长甚至已经与内政部、司法与人权部、最高检察署、国家警察以及总统幕僚于7月8日在办事处讨论此项措施。
重新设立追捕贪污犯小组,是国家执法精神的体现,不要再被贪污逃犯玩弄。不过,为了追捕佐哥•詹特拉和其他贪污犯,是否需要专设追捕贪污犯小组?
要把藏匿国外,享受着贪污赃款的逃犯抓回国确实不容易。但是,是不是我国应当靠追捕贪污犯小组才能逮捕他们?
重新设立追捕贪污犯小组不是准确的回答,或者反而出现很多疑问,为什么贪污逃犯还逍遥法外。这恰恰是与佐科维总统要削减不必要的国家机构精神背道而驰的。
我们无需专设追捕贪污犯小组,因为执行追捕贪污犯是国家警察、检察署和肃贪委的职责。如果这三个机构肃贪不力,必须促使他们尽力而为。需要提高这三个执法机构的业绩,而不是去成立其他机构,这不一定是可行的保证。
佐哥•詹特拉自由出入国境,如入无人之地,这是因为有执法人员为他撑腰,加上监督他的相关机构间的协调脆弱。
由是,迫切需要执法人员治疗这些病症,使执法人员清廉而敢于把逃犯绳之以法。各相关机构间的协调必须加强,肃清肮脏的执法人员,是正确的出路,使佐哥•詹特拉之流立即被捉拿归案。
经验指出,2004年尤多约诺政府时期成立的追捕贪犯小组只是纸老虎。极少能够把盗窃国家财富的贪污者从国外捉拿归案,投入监狱。所以,如果目前政府避免重蹈覆辙是明智的抉择。
当下民众并不需要重设“追捕贪污犯小组”,而只需要现有执法机构的肃贪决心和认真去追捕贪污犯。
《印尼媒体报》2020/7/21社论,一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