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打拉通讯社雅加达讯)雅加达北区地方法院法官团判处Rahmat Kadir Mahulette 2年徒刑和Ronny Bugis 1年半徒刑,因为他们被证实对肃贪委调查员诺菲尔施暴导致诺菲尔受重伤。
上述判决比雅加达北区地方法院公诉检察官拟罪更重。此前,雅加达北区地方法院公诉检察官对Ronny Bugis和Rahmat Kadir Mahulette拟罪各1年徒刑。
法官团主席Djumyanto 16日在庭审上说:“加重刑罚是,被告行为损害了国警的形象。减轻刑罚的是,被告坦率,被告已向受害者诺菲尔及其家人、国警和所有印尼人民道歉,并且从未被定罪。”
他说:“其实,被告本不想对受害者诺菲尔造成严重伤害,否则,被告无需在装满电瓶液的杯子中加水稀释,这是镪水。他们可以其他方式,更不用说对训练有素的机动警察部队成员来说对人进行攻击是极简易之事。”
对上述判决,两名被告马上表示接受。雅加达北区检察署公诉检察官则表示考虑。(小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