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伟大的伊斯兰思想家伊伯努•卡尔顿(Ibnu Khaldun,1332-1406)在其著作Muqaddimah一书中,记录了贪污是一代人道德堕落的表现。
B Herry Priyono在其著的《貪污:寻找真意,聆听意义》一书写道,卡尔顿说,所有“王权”是建立在权力、群体的感受以及金钱的基础。从一开始权力确实与金钱挂钩。从过去就已经存在贪污。
在我国,贪污案件,仿佛是为了个人或群体的利益,对权力的滥用,从我国独立前至到今天,就已出现。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印尼民族对贪污是放任不管的。如果往后看,印尼民族肃清贪污的努力,是由来已久的。中爪哇地区的加林卡(Kalingga)王朝希玛皇后(674-732),严处当时违反道德准则的男儿,是当权者的模范。
我国肃贪成绩确实是时起时落,还没有完全出现稳定的趋势。印尼国际透视组织记录,2019年印尼贪污感知指数是40分,比2018年的38分有所提高。我国在180个受调查的国家,排名从第89位提升到第85位。
从2019年12月到2020年7月肃贪委已经进行了三次贪污案的现场人赃并获的逮捕行动(OTT)。然而《罗盘报》的民调指出,56.9%的受访者对肃贪委防贪和肃贪的业绩不满意。由是,肃贪委必须进行整顿。在2017年5月份《罗盘报》进行的民意调查,有82.8%的受访者认为肃贪委业绩良好(《罗盘报》6月23日报道)。
当涉转让峇厘银行债权案罪犯佐哥•詹特拉,自2009年逃亡,肆无忌惮的出入我国,我国的肃贪状况越来越暗淡。除了佐哥,不少于39名贪污案逃犯,还没有追捕归案。印尼国家银行盗窃案逃犯Maria Pauline Lumowa,逃亡17年后被缉拿归案遣返回国后,并没有消除人们对我国肃贪前景的忧虑。
近来政府再谈论成立追捕贪污犯小组。尤多约诺总统曾经成立由副最高检察长领导的小组,1967年苏哈托总统也曾经成立由最高检察长领导的追捕贪污犯小组。其实追捕贪污犯的努力并没有停止过,包括2002年成立肃贪委。
除了肃贪委,检察署和国家警察都有权力追捕贪污犯。问题不是什么机构,而是机构间和肃贪人员的协调和认真。我们需要的不是玩忽职守,以及把个人和群体利益置于首位的官员。
没有执法官员的肃贪承诺和认真执法,重新成立追捕小组将是徒劳无功的。甚至会出现机构之间在现场的冲突。除非,由总统直接领导,就像勇敢、坚定和公正的古代希玛皇后那样。
《罗盘报》2020/7/14社论,一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