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国政法界为一件“逃犯现身案”所震惊。一个已成为“通缉犯”者,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地突然出现在我国社会大众面前,又突然消失无踪。倏来忽往,让人不胜惊疑。
据报道,2009年峇厘银行舞弊案庭审,被告佐哥•詹特拉罪状成立而被判2年徒刑。然佐哥未曾入狱,却溜出国外,逃之夭夭。后虽求助于国际刑警追捕该通缉犯,仍无结果。其后传闻佐哥已获新几内亚国国籍。又曾出现邻国搞地产建高楼。然只闻其声,而不见其身。
至11年后的2020年7月8日早晨,佐哥突然现身于我国首都(他的原住家)区政府办公处,并由其法律辩护律师陪同,处理其电子居民证。随即又赴相关的法院,办好11年前那一场官司的上诉登记手续,接着又消失无踪。直至数日后相关法院两次传召其审理该上诉事宜,佐哥却未见应召出庭。仅由其律师宣称当事人身体违和,且有邻国马来西亚一家医院出具的证明。
佐哥“幽灵”般的忽现忽隐,急煞了我国相关机构人员。政治、法律与治安统筹部长说,佐哥是我国“通缉犯”,必须将其逮捕,不能任其恣意妄为。移民局相关人员说,佐哥并无进出我国国境的正式记录。也许是改名换姓,或由邻国偏辟小路出入亦未可知。据称,国际刑警对佐哥的通缉令,亦于数年前撤销。而检察署的追捕令也因年久而不予延长,直至不久前才又重续生效。内政部居民事务局说,并未获得有关佐哥涉案的通知,因此佐哥在相关区政府的档案仍合法存在。该日补做电子居民证仍属合法。
总而言之,针对上述佐哥突然闯入法院“办理登记诉讼”一事,各机构各有说词。虽无人说其不违法,但如何违法,却似乎并未有具体的分析与解释。
评论认为,佐哥虽神通广大,然仅凭一人之力,绝无可能如此上窜下跳,如入无人之境。佐哥为逃避2年监禁,却甘愿在外流浪10余年,何不当初提出上诉?而今却甘冒“风险”突然重新提出上诉,令人费解 !
人说我国法事诡谲复杂,由上述事可见一斑。迄今此事仍在发酵。但愿我国法制能随佐科维政府的革新政策,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去芜存菁,使违法者无所遁行,实现法律应有的合理与公正性。
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