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国会暂缓讨论国家意识形态方向的法令草案。政府这项步骤是明智和正确的。
由国会一些议员倡议的国家意识形态方向法令草案引发多方争议。一些人反对讨论这个关于国家意识形态的法令草案。一些国民军退休军人,伊斯兰社会组织,如伊联和穆哈默迪亚,以及印尼穆斯林理事会,反对讨论这项法令草案。
他们提出反对的几个理由是,比如,草案没有列入1996年人协第25号关于解散印尼共产党和禁止散播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的决议。他们批评法令草案第7条重提班渣西拉诞生的历史记忆。这个条款称,班渣西拉(建国五基)主要特点是三基(trisila),即社会民族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和有文化的崇拜上帝。在下一条款称,三基能够压缩成一基(ekasila)即互助合作。
这条定义引起广泛的解释,也带来各种猜测。在民主国家出现各种解释其实是不足为奇的。然而,应该提出实质性的问题,国家意识形态法令草案对这个民族到底有多重要?从法律角度看,把班渣西拉置于法令范围是否正确?在政府集中精力克服新冠病毒疫情流行之际,提出这个倡议的国会议员的步骤是否正确?
班渣西拉是国家奠基人已经协议的国家思想基础,意即已经完成或终结,不需要只为了打开历史记忆再作新的解释。如今恰恰要完成的家务,是如何落实班渣西拉的这些建国思想基础。如何使社会公正成为印尼民族努力建国的指南。同样的,宗教信仰,人道主义,团结和协商一致的其他思想基础。
目前,存在跨国意识形态的威胁,是能够理解的。但是这个意识形态的威胁,是不是必须和能够以国家意识形态方向法案来克服。如果需要对班渣西拉意识形态辅导机构(BPIP)提供法律框架,是否必须用法令的形式。
我们赞赏政府要求国会暂缓对国家意识形态法令草案的讨论。但这项步骤必须伴以佐科维总统的正式公函,作为政府暂缓或甚至不同意讨论这个法令草案的正式立场。
一项法令草案若没有获得政府的同意,是不能成为法令的。我们赞赏政府的这个立场。尤其政府正面对克服新冠病毒流行以及克服经济放缓,还有很多家务事要做。我国民族大团结不要受到能破坏团结和干扰民族统一的政治举措所损害。
《罗盘报》2020/6/18社论,一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