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讯)交通部长普迪•卡利亚6月8日签发修正有关管制交通运输以防新冠肺炎疫情的2020年第18号交通部长条例之2020年第41号交通部长条例,即日起生效。
根据新部长条例,原载客量限制50%的私人汽车、公交汽车、巴士、渡轮、船只、飞机,以及载客量限制最多65%(豪华车厢除外)的城际火车、载客量限制最多35%的市内火车、载客量限制最多50%的本地火车,现已全部取消,但依然规定保持社交距离。
此外,根据交通部航空运输司司长同日发布有关迎来新常态,民众恢复生产和安全免除新冠肺炎病毒的2020年第13号通知书,定期商用飞机载客量限制70%。有关航空公司还必须在客舱每侧座位留下3排空位,供作处理飞机上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的乘客或机组人员。
对于无定期商用与非商用飞机并无限制载客量,但仍须遵守防疫卫生守则。
检测规定
为迎来新常态,交通部还颁布有关人们流动相关条件的2020年第7号通知书。
按规定,乘坐陆海空交通运输在国内出行之人士,必须持有动身前7天内有效的PCR检测呈阴性结果的证明书,或者动身前3天内有效的快速检测呈阴性结果的证明书。对于来源地没有PCR或快速检测设施的乘客,可附上当地医院或社会卫生中心颁布的免除流感的证明书。
然而,对于来自国外或有意出国之人士,必须出示PCR检测结果证明书:来自国外的乘客可出示从来源国进行的PCR检测结果,否则就在抵达印尼后进行PCR检测,并在等待结果期间,在由政府安排的住所接受隔离;出国的乘客在出发前必须接受PCR检测。(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