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之声网讯)加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小组,批出2020年第4号决定书,阐明为针对民众出行实施严格管制,责成购买陆海空票务民众,必须出示快速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及准出行者出示其二级以上抑或等级上司签发的出行准证一併呈交,该决定书生效期自5月7日起至5月31日止。
东爪哇交通署主任Nyono 5月14日在泗水东爪哇警区总部对记者表示,该项决定书,由包括航空司在内的陆、海司司长共同发布;我国自5月7日起,开始恢复航空载客交通,由此与地方陆、海运输署相向而行,履行该决定书职责,为每个出行者必须遵守的法规,以确保所有陆、海、空乘客是不受新冠肺炎疫情病例侵蚀的健康民众。
Nyono进一步表示,符合陆路交通司2020年第9号决定书,准许贴有特别标志贴纸的省际市际(AKAP)载客大巴,经由泗水Purabaya、玛琅Arjosari及雅威(Ngawi)三县市大巴车站进出运载的乘客,必需携带快速检测阴性结果准证,否则将会对其实施14天的隔离。
对于省内城际大巴(AKDP),尚不准许进入泗水Purabaya大巴车站,原因是徐图利祖与锦石两地仍处于大规模社会限制中。(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