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打拉通讯社泗水讯)东爪哇省快速防控新冠病毒工作组明确表示,大泗水区第二期“大规模社会限制”实施期间,违规者将受居民证被没收的制裁。
东爪哇省快速防控新冠病毒工作组“大规模社会限制”协调员Heru Tjahjono 12日晚在泗水证实说:“大规模社会限制实施期间,违规者其居民证将被没收。”
该制裁措施载于东爪哇省长戈菲法英达尔5月11日颁布的第188/1624/013.1/2020号关于在东爪哇实施“大规模社会限制”监控和执法的通告内。
“大泗水区”第二期大规模社会限制自5月12日至25日实施。
Heru Tjahjono说,4月28日至5月11日实施第一期“大规模社会限制”期间,违规者只受警告制裁。
他说,若居民证被没收,违规者就不能办理一些重要文件,如驾驶证、警察证明书,包括接受社会援助。
东爪哇警区公关处主任Trunoyudo Wisnu Andiko证实违规者将受没收居民证制裁。(小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