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定不接受曾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加入“伊斯兰国”(SIS)的印尼公民返国。
采取这个坚决步骤旨在为2.67亿的我国民众提供安全感,因为政府将这些加入“伊斯兰国”者列入跨国恐怖分子。
虽然如此,政府仍然基于人道主义,不采取一律对待。政府将考虑让年龄在10岁以下的孩子或者已经成为孤儿的孩子回来。这是符合联合国安理会的呼吁。
佐科维总统和玛鲁夫副总统于2020年2月11日在总统府主持内阁会议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同时缓和了有关如何处置689名来自印尼,在叙利亚、土耳其和几个国家的原“伊斯兰国”成员返国的争议。
最重要的是,政府这项决定向全国人民指出:第一,坚决拒绝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第二,崇尚其国籍地位。
根据2018年第5号法令,恐怖主义的定义是以意识形态、政治或妨碍安全的动机,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行为,造成广泛的恐怖气氛或恐惧感,或者对重要目标、生态、公共设施或者国际设施,造成破坏或摧毁。
至今,联合国安理会把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伊斯兰国”定为跨国恐怖主义威胁的中心,虽然已经失去在叙利亚和伊拉克的最后堡垒及其头目。
关于国籍地位,1945年宪法清楚地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第27(1)条指出,每一位公民在法律和政府面前平等,有义务遵重法律和所属政府,无一人例外。
法令也规定公民对国家的效忠,即宣誓和承诺放弃对外国政府的忠心态度,坚决承认服从和效忠印尼共和国统一国土,班渣西拉和印尼共和国1945年宪法。
任何一位印尼公民,如果预先没有获得总统批准,加入外国军队,或者志愿对外国宣誓或承诺效忠他国或此国家的一部分(第23条),将丧失原来的国籍。
政府已经作出决定。接着是以人道主义的原则,根据个案需要谨慎进行。
《罗盘报》2020/2/13社论,一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