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讯)治安与法律统筹部长马福特称,政府以全国人民安全为重,决定不接回加入恐怖主义组织“伊斯兰国”(ISIS),现滞留叙利亚的600余名印尼公民。
该决定是佐科维总统2月11日在西爪哇省茂物总统行宫主持内阁全体会议上作出的。
马福特会后说,至目前为止,旅居叙利亚、土耳其等国加入“伊斯兰国”或属于“外国恐怖主义斗士”的印尼公民计有689人。会议决议,国家必须把全国2.67亿人口安全问题摆在首位,若让上述恐怖主义分子归国,或将传播新型危及国家安全病毒,并造成全国人民的不安。“所以,政府并无计划,甚至肯定不会接回他们返国。”
然而马福特说,政府将收集有关加入“伊斯兰国”印尼公民更有效的资料,包括具体人数以及他们的个人身份。尤其对10岁以下儿童,政府将逐案考虑能否返国。“或许有关小孩失去了双亲。但如果他曾参加军事射击训练,政府将会考虑拒绝。”
引发争议
此前,是否将接回加入“伊斯兰国”组织的印尼公民已引发强烈争议。伊联坚决反对政府接回加入恐怖主义组织的印尼公民之计划,因他们的所作所为违背了班渣西拉思想原则。
人协议长班庞•苏沙迪约赞赏政府不接回原“伊斯兰国”成员现旅居叙利亚印尼公民的决定。
班庞12日在雅加达受访时说,他们的归来料将破坏国内良好安全局面,而我国民众渴望着公共秩序与治安的稳定,工商界人士也希望政府致力以赴消除经商活动种种阻碍。
另一方面,监督人权自筹机构“Imparsial”副主任库佛龙建议政府重新考虑不接回疑是跨国恐怖分子或前“伊斯兰国”成员印尼公民之决定。因此举意味着政府推卸了参与实现全球和平安全义务的责任。
该机构认为,不是所有旅居叙利亚的印尼公民属于恐怖主义斗士。他们当中又有妇女和儿童,政府理应采取个别对待方式,并拟制综合性政策,好让他们返国后不再为社会民众带来安全威胁。
而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阿赫玛德•陶凡提醒政府积极以司法程序惩处前“伊斯兰国”成员印尼公民。
阿赫玛德说,政府可对他们采取两个方法,第一,接他们回国并根据国内宪法予以制裁。第二,联合其他尤其也有公民列入“外国恐怖主义斗士”的国家根据国际法予以制裁。他说,对他们采取执法行动,是印尼向国际社会交代的具体表现。“毕竟有印尼公民参与恐怖组织,难道放任他们到处游荡?”(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