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刊社长萧玉灿在这篇文章里就印尼华侨和华裔公民所普遍关心的国籍问题和整个印尼华人将来的命运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们同时希望华侨和华裔社会人士能对这些问题交换意见,也希望本刊读者提出他们的宝贵意见。
《萧玉灿百年诞辰纪念文集》编委会
经济问题与教育问题
在一九五八年应该想一想的其他问题,就是华人或华人后裔(无论他是印尼公民或是外侨)的经济问题及其子女们的教育问题。
印尼的经济结构到一九五七年终还是依靠输出经济为主的殖民地经济结构。
在这殖民地经济结构中,华人集团就如殖民者这三百五十年来的政策所规定的,起着一定的作用和影响。
虽然这十二年来已发生了转变,就是说有些华人商家已成了中等或大的输入商,而这在殖民地时代是不可能的。但在原则上并没有根本性的转变,即印尼的华人集团在殖民地经济结构中依然占着经纪商的地位,无论是在分配舶来品方面或在收集供输出的原料方面。
这种地位是很脆弱的,即亏损的机会多,利润又少,最先受到物价的波动打击的就是这些商人,此外殖民者又很容易把剥削的罪过嫁祸到这些华人身上。结果直到目前,例如阿沙特之流还高唱着殖民者的高调,硬说华人资本比荷兰垄断资本更危险,虽然荷兰本身已承认,荷兰垄断资本控制着印尼生产力的八十巴仙。
在手工业及工业方面,华人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可是一旦一门工业开始进步及开始有势力,控制八十巴仙印尼生产力的荷兰垄断资本便很容易地把这门工业接收过来。印尼的糖业史证实,印尼糖业的先锋就是华人,但一旦事实说明糖业对巩固殖民主义的势力有极重要意义之后、经营糖业的华人便被排斥出这门工业之外,能坚持搞糖业的现在只有黄仲涵一个,别的都被荷兰垄断资本一扫而光。
只要华人所领先的工业部门对巩固殖民地经济没有重大意义,而且是亏损机会多而利润少的工业,荷人便让华人继续经营这门工业,例如碾米业显然亏损机会多而利润又少,因而从来没吸引过荷兰垄断资本的兴趣,因而全印尼的碾米业差不多统统都是华人经营的。
注意到印尼的一些经济发展历史及印尼华人商家的地位后,人们还需要注意到目前在印尼存在着的各种经济意识。
如所周知,根据临时宪法规定,印尼经济应基于临时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即印尼的民族经济应以国营企业生产力为支柱,以人民合作社经济为辅助。
对临时宪法第卅八条规定的错误见解已被全国建设协商会议纠正过来了,大会对临时宪法第三十八条的意见已获得一致,而朋加诺与朋哈达则已解释这项规定是根据印尼民族的特性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
大会也承认有很多印尼领袖这一向来对印尼临时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实施产生了偏向。朋哈达在其演词中,也明显地攻击为了民族私人资本企业而浪费国家贷款的措施。这种措施已造成了一小撮新兴富翁,但却浪费了为实现临时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国家能力。
与其把国家的力量浪费在毫不负责的对民族各企业家的贷款中,倒不如把这力量集中起来,以建设对大多数人民生活有重大意义的国营企业。
这种检讨对抑制争夺新兴商家间的最大部分(即分配配贷款)的野心有极大意义。
如所周知,随着收复西伊里安斗争的进入新的阶段,政府目前已经接办控制印尼的八十巴仙生产力的所有荷兰企业。
这个发展的意义很重大,假如通过民族化或没收方式直接把这些原是荷兰企业的企业变为国营企业,那么这就等于国家已能发展它的民族生产力至八十巴仙。这一来,便使企图扰乱政府的经济政策的规定的各种行动失去了可能性。
这一向来,政府在经济方面的措施有很多不能顺利地执行,因为政府只控制印尼的小部分生产力,这样一来当然就不能和控制八十巴仙印尼生产力的荷兰垄断资本势力相竞争。
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事实就可看到,华人资本事实上只控制印尼整个生产力的极小部分罢了,尤其是如果计算起来,在荷兰控制之外的其他廿巴仙生产力中,还有美国、英国及比利时的资本及印尼国营资本在内。这一来便驳倒了外国垄断资本的走卒们企图把人民的斗争目标转移到排斥华人资本,以保全荷兰垄断资本的地位煽动性言论。
注意到这一事实,即政府目前已比过去多控制了印尼生产力的八十巴仙这一事实,那么就可了解,朝实施临时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济发展方向可以加速推动。虽然根据经济理论可以说,朝向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的发展,只有在共产党参加了政权之后才能实现,但人们也不能忽视这个新的发展,将更广泛地打开为建设根据印尼人民的特性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奠立基石的可能性。这一来,私人资本的任务是加速这个发展,就是使资本主义在印尼社会中的势力越来越小而最后消失。
这种发展当然不会像我们现在所形容的那么快实现,但十分清楚,我们现在应勇敢地面对从殖民地资本主义社会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这过渡时期中,私人资本还可以有限制地加以发展,以继续朝向社会主义社会,即由国营资本为主,以人民合作社为辅的社会经济。
这一来便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大多数在经纪商范围中工作的华人资本,是否有益于上述的过渡时期过程呢?
印尼共和国政府必定实行有计划的经济,因此也必定设法使国内现有的资本和工作经验能被利用来推进这个过渡时期,假如不可能加以利用就应设法使其中立化,即防止使这些资本和工作经验扰乱过渡时期的过程。
那么华人资本家,无论是印尼公民或外侨将采取什么态度呢?
除了援助有利于印尼经济上的解放的路之外,事实上没有别的路好走。
如果在华人企业家中还有人想坚持资本主义,这些人应注意到,他们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将面对不幸的绝路,因为像大家都知道的,在印尼的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他们必须面对“新兴商家”的势力,这些商家为自己的利益而控制最大部分的“饭盘”的野心很大,因而必然会引起对少数集团利益施行压迫的现象。
真的,现在就可感到有人在设法阻挠临时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实施,因为有很多“新兴商家”在面对政府接管荷兰各种企业的事件中,希望他们也分到一部分,换句话说,就是他们设法使这些企业不至于全部被国有化,而是有一部分能变为私营企业,即分配给“新兴商家”。“新兴商家”们这一措施会转移及有损于临时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实施。此外玛党的哈夷芝宛这企图要求政府注意限制印尼的华人资本的势力。聚集在“全印尼民族经济代表大会”(Kensi)的活动中的民族“新兴商家”,本来正努力设法利用印尼的政治势力使他们成为国家的“宠儿”而损害到其他经纪商集团,而这些经纪商大多数便是华人。
上述问题需要认真地想一想,以便为下一代的来日取得经过深思熟虑的符合其生活计划的正确决定。
也有部分人认为,华人在经济上有先入的优势,而这经济上的优势将使他们在长时期中还能过奢侈的生活。但这种优势将不幸地消失以及使他们在不光荣的情况中被消灭,因而可能对他们的子孙未来的生活命运有极坏的后果。
在考虑怎样使华人资本地位能适应朝向解放的经济方向及使印尼共和国能实施其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的经济发展中,还应该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侨务委员会的呼吁,即鼓励华侨注意帮助他们所在国的各种工业建设的可能性,使这些国家的经济成为有利于在亚非地区内消灭殖民主义的独立自主的经济。
这项呼吁也应受到印尼华侨的注意。而且根据尤安达总理的声明,印尼还打开大门让外国资本建设各种工业,以便帮助使印尼的输出经济改变为有利于巩固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经济的措施能够顺利进行。原来含有商业性质的华人资本,便应该想一想是否有可能把他们的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何况如果做到这一点,必然会对实现亚非国家的团结以及对使亚非国家获得一致行动以消灭亚非地区内的殖民主义,会带来好结果。
在这问题上应该注意到,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已能制造各种工业机器,以供亚非国家的合作之用,因而有可能通过华侨资本在印尼尽速建设各种工业,巩固印尼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
我们还应共同注意到,即目前印尼的输出经济还偏向于西方国家,也就是说印尼经济还十分依赖于印尼输出到西欧国家市场的原料的物价发展情况,从而决定印尼向这些国家的输入能力。假如印尼能建设各种工业并能自己炼制印尼经常输出到西欧国家的原料,情况就会不同。例如印尼目前生产橡胶,但必须由别国输入汽车轮胎及其他橡胶制成品。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制造应用橡胶原料的各种工业,以供目前还靠由外国输入的橡胶制成品的需要。
如果目前大多数被利用于经营经纪商的华人资本要投资到工业中,以便帮助巩固印尼经济上的独立自主,那么结果就需要改变利用资本问题上的组织形式。经纪商是更简单并且还能由个人或一家人来经营,但工业却需要组织,以便从更多的资本家中收集资本,并由一位有才干的人作为经理以领导这个企业。
此外还应该想到的是印尼的华人子弟的教育问题,现有的华侨学校一般上只把教育集中于普通课程,椰城有一间蒋帮学校则教授商科,也就是只训练出簿记或者书记人员,还不够注意设立各种技术专门学校以培养高,中及低级的技术专门人才。
应注意的是,从高中毕业出来的华人子弟不是全部都有能力回中国升学,甚至可说大部分必须留在印尼并在印尼找生计。由于在殖民地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适合印尼人民特性的公道及繁荣的新社会的过渡时期内,商业范围将慢慢缩小,那么只受到普通教育的青年将不容易找到职业结果将引起困难问题。
不应当让这些青年人在生活中面对失望,而应使他们在从殖民地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中,成为有利于社会建设的公民或居民。
从这角度来看,便可感到技术专门学校的迫切需要,关于教师的数目不足的问题,尽可通过向政府协商以便由外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来这些教师。因为根据政府之计划,政府将更注意扩大专门学校的数目,比之扩大像目前的普通学校的数目。
在这问题上就应注意到民族主义感情问题,因为民族主义感情是很容易被抵触的,为了避免抵触到民族主义感情,就应考虑到成立的应是民族性的专门学校,即由印尼公民来管理的技术学校,但这学校应大开方便之门接受外侨子弟,即目前尚不是印尼公民,但将来有可能成为印尼公民的外侨子弟。我们应共同注意的是根据现行的军事掌权者条例的规定,外侨学校禁止接受印尼公民子弟,但民族学校却准许接受外侨子弟以接受印尼国民教育。
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和将来在经济方面的地位和决定生活计划问题,即决定继续做外侨或是做印尼共和国公民的问题分不开的。
这些问题不但应从现在就开始考虑,同时也应在短期内讨论及实施。目前印尼人民为改善独立的斗争发展阶段迅速地进行,绝不容许人们再保持迟疑或等待的态度,假如能消除更多的迟疑不决和等待的态度,就会有利于印尼的民族统一的过程。(二)
本报摘自《觉醒周刊》第一期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