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舆论界报道普选委员会委员瓦赫尤因贿赂案被肃贪委逮捕的消息,此事也因斗争民主党涉事其间而引发争议。
事关苏门答腊南部省议会竞选时,斗争民主党高干纳沙鲁汀获最多票数。然而该高干被提名参选而选举未决便逝世。选举表决后因胜选者过世,斗争民主党认为其所获选票理应归所在党拥有,应由党安排其它参选人接替。遂致信最高法院并获准。然而,普选委员会否决上述提案,仍按选举法规委任第二获票率高的参选人继位。
岂料3个月后便发生上述逮捕案。数名涉案者中除普委会委员瓦赫尤外,尚有行贿嫌疑者、斗争民主党参选人哈仑(选票低微),及该党秘书处人员2人。外间估计,哈仑想取代纳沙鲁汀之位而向瓦赫尤行贿以达其愿望。
上述逮捕行动后,肃贪委宣布哈仑为嫌疑人并传召受审。据说哈仑出国未归。后传他实已回国但避罪藏匿,无视普委会之传召。
另称,肃贪委前去搜查斗争民主党总秘书处时,因未能出示正式搜查证,而遭该党人员阻挡而未遂。故外传新肃贪委畏惧政党强权而办事束手束脚。证明因肃贪法令的修正而权力已遭削弱,而无能力严格办案。亦有观察家持不同看法,认为新肃贪委与肃贪监督委员会上任不久,尚未能协调办案所致。
此外,斗争民主党方面表示愿遵国法办事。对涉贪党员绝不姑息,并委派代表面见肃贪委监委会商议。
以上种种,显示新肃贪委职权已遭削弱而引发争议。是故,提议总统必须颁布代法令总统决定书,以加强肃贪委职权的呼声再起。
上述贿赂案因涉案者为普委会成员及第一大党领导干部,事关普选与议会选举法令的贯彻落实,故广为政坛人士议论。肃贪委如何依法处理这起案件,关系到我国未来政治的走向与发展,问题复杂,涉及面深广,故当权者必须重视。
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