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涉司法案件者与执法者特别是与法官进行会晤,是严重违反司法专业准则之举。法官不仅要醒悟这种会晤是被禁止的,而且包括律师,甚至是一般的社会人士。所以,不论是执法者或者涉案者的律师,一般都要回避这样的会晤。
一位著名的大法官,在任职期间,在其办公室入口处挂上牌子:“涉案者禁止入内”。
这个禁牌的道德准则和法律告示是明确和坚定的。执法者必须保持中立,与涉案者保持距离,必须维护真理和公正,不偏不倚。涉案者也要求理解和自我克制不进行违反道德准则和规定的事情。
2019年-2024年届议员更换事宜贿赂案,涉及了斗争民主党干部哈伦•玛西古,我们担忧这个道德准则将不被遵守。
媒体广泛报道,斗争民主党法律小组于1月16日已经与肃贪委监督理事会会晤。报道说,监督委员会成员阿贝尔蒂纳•何会见了斗争民主党小组。不仅会见了肃贪委监督委员会,斗争民主党法律小组询问并通过信函告知监督委员会,甚至提控肃贪委审讯人员在1月9日搜查斗争民主党中央理事会办事处。
通过与监督委员会的会晤,斗争民主党法律小组置疑处理普委会委员瓦哈尤•斯迪亚万和自1月6日已经逃遁的斗争民主党干部哈伦•玛西古涉及被现场人赃并获行动的案件。
虽然监督委员会不是直接审查案件的法官,我们对他们与正在涉案者的会晤感到遗憾。
作为业绩可信的前大法官和其他执法人员,我们相信肃贪委监督委员会真正理解不与涉案者会面的道德准则。
所以,当听到监督委员会曾拒绝与斗争民主党法律小组会面时,我们感到欣慰。然而,为什么最终监督委员会还是接受斗争民主党法律小组的要求,与涉案方会面,对此我们不能理解。
照理,双方的会晤是能够避免的,因为斗争民主党法律小组显然是为涉案者及其所属政党的利益相关的。
肃贪委监督委员会,虽然不是肃贪委员会的组成部分,但能够代表肃贪委机构。
涉案者理应能够自我克制。斗争民主党通过法律小组不需要进行主动行为,甚至给人印象是高调地处理它的干部涉嫌的案件。
即使拥有能够反驳肃贪委审讯人员的法律行动的证据和理由,斗争民主党法律小组如果明智等待这个案件在法庭审理时进行驳斥,将会显得更高尚、更优雅。
我们必须充分给予肃贪委机会,让这个反贪机构能中立地审查更换党系议员贿赂案和其他有关案件。所有的置疑或反驳,无需通过监督委员向肃贪委进行对质。充分准备好法律证据,通过应有的司法程序去审理,这种方式将更优雅且具说服力。
《印度尼西亚媒体报》2020/1/18社论,一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