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晓东副巡视员率领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代表团一行,于日前到访雅加达的我国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KPPU)。代表团成员包括:江苏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指导部副主任戴敏,江苏特种监督检查研究院台州分院副院长徐峰,以及中国驻印尼大使馆一等秘书裴建华等。
李晓东表示,对于KPPU的接待,我们当然感到非常高兴和感激。我们想知道与KPPU的机构、职责和权限有关的各种信息。每个学习过程,包括今天与KPPU的讨论,无疑都会给我们启发。
我国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KPPU)专员黄金泉(Chandra Setiawan)认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外相同机构的任务和权限上也存在相似之处,因此需要进行沟通和交流。所有专员以及KPPU官员都必须以精确而详细的方式,计划出明确的计划与方向。 印尼在国外进行商业竞争的权限通常是相同的。例如,在处理具有相同法律控制权的卡特尔,招标,合并与收购(MA)中。因此,KPPU与外国代表团的讨论当然也是出于相同的目的。
在任何国家/地区都绝对禁止有着合谋的商业行为。因此,作为专员指南的第5/1999号法律体现了公平商业竞争,执法等方面的原则。黄金泉说,出于商业阴谋,印尼的企业仅受到行政制裁。在国外,包括欧洲和美洲,违反商业竞争法规的(企业)将受到刑事制裁。这是印尼与国外法规第5/1999号法律不同。
同时,中国的并购规定由中央政府而非地区来处理。地区KPPU或地区办事处(Kanwil)不处理并购。换句话说,并购过程是指后期通知要求。“如果公司合并,(业务参与者)将仅向KPPU报告。这就是‘发布通知’的含义。但是,如果我们应用预先通知,则业务参与者必须首先向KPPU报告。之后,他们会从KPPU获得建议。这是为了提供法律上的确定性。”黄金泉说。
在同一地点,KPPU研究与倡导部的代表Taufik Ariyanto认为,经济飞速发展的每一轮转都必将带来挑战,包括商业竞争。因此,像KPPU这样的机构肯定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地区都设立。挑战是一样的,但也许中国的KPPU机构更大。随着人口的增加,中国当然也具有处理商业竞争的复杂性。
这两个机构的互动,特别是合作机会,都是非常开放和可能的。KPPU与中国同一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过程非常重要。“从印尼到中国,反之亦然,新的投资可能需要KPPU的角色。我们已经有了联系沟通,每当我们需要信息时,我们都可以联系。”Taufik说。(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