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新闻网外南梦讯)警方破获时值15亿盾大龙虾幼苗走私活动,来自Pesanggaran 镇的47岁女性SLK被锁定为嫌犯,另4名同伙,各为Wongsorejo镇的SGT(38岁)、东楠榜的MS(29岁)及两名各35岁,来自中爪哇峇当的ENF和AW,其中两名夫妇是主犯,另两名是跑腿和一名买主,另外没收7,040尾珍珠与泥沙型幼苗作为物证。
外南梦县警署长Arman Asmara Syarifuddin,12月12日对记者表示:“总数7,040尾幼苗被没收,诸嫌犯在物证面前无法抵赖其罪行。
该案件的揭发,始于民众对非法买卖大龙虾幼苗行径起疑心而举报,在警方追踪与侦查下,遂于12月12日破案,是嫌犯从西努省购得后作岛际出售。为使非法交易得以成功,嫌犯巧用了伪装手法,将幼苗自大卡转移至面包车以蒙骗把关人员视野。
警方是于当日在Wongsorejo地区捕获,共4大聚苯乙烯盒的,内装22塑料袋,各藏有320尾的车载大龙虾幼苗。
诸嫌犯将会受控于违反2009年第92号法令,或第45号法令有关渔业的2016年部长决定书,第2项及56号部长决定书,第6条规定第88项有关在大印尼主权与领土之内,捕获大龙虾(panulirus spp)幼苗、螃蟹(seyla spp)及小螃蟹(portonus pelagicus spp)规定的控罪,可被判处8年监禁和15亿盾罚款,导致国家蒙受数十亿盾经济损失的大龙虾幼苗,将在Bangsring海滩加以释放。(简明)